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农民工安心舒心开心过个好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2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23年2月底前在全市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内容
(一)做好关怀慰问。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怀关爱。通过“倡议书”、“一封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慰问、线上拜年。要发挥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作用,为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户外劳动者免费提供饮水、热饭、如厕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户外作业“休息难、饮水难、热饭难、如厕难”等问题。要积极为留岗农民工组织开展文艺联欢、集体过年、发放年货、送饺子送年夜饭慰问等“送温暖”活动。
(二)做好出行服务。公安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对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为农民工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农民工安全出行意识。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各客运场站要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提供便利。在农民工集中的客运场站设置服务点,为有需要的大龄农民工等在购票乘车、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对于农民工返乡返岗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组织开行务工人员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
(三)做好就业和培训服务。人社部门要以返乡返岗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动态监测,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服务。要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引导,鼓励农村劳动力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参加技能培训。团组织要聚焦农民工返津时间节点,充分发挥青联、青年企业家协会作用,挖掘就业岗位资源,帮助有意愿的企业对接外省市,开展定点直招活动。要用好网络就业岗位发布平台,市区两级团组织形成联动,鼓励通过网络招聘会等方式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宣传优惠政策,帮助更多青年农民工实现就业。
(四)做好健康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要持续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包括农民工群体在内的公众健康防护意识。要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可协调有关机构上门服务。各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在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
(五)做好文化服务。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组织2023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通过村民自编自演的文艺作品,展示我市新时代农村的精神风貌。要督促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场馆结合农民工文化需求,开放公共文化数字资源,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节日文化生活。
(六)做好权益维护。人社部门要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农民工专项活动,做好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案件转办工作,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会组织要设立农民工服务窗口,开通农民工服务专线电话,处理农民工的咨询和求助。对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给予工会法律援助。
(七)做好关爱帮扶。人社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民政部门要加强遭遇急难农民工的救助帮扶,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需要,采取发放衣物、食品和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给予救助。完善我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开展定期排查和定期探访活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救助保护等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团组织要通过亲情陪伴、情感关怀、自护教育、励志教育等促进春节期间留津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紧紧抓住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务求工作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推广。利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及时发布活动安排,策划专题专栏,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及时总结情况。各区人社部门要动态掌握本区服务行动进展情况,市有关部门要掌握本部门服务行动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2月28日前,各区人社局、市有关部门形成服务行动总结报送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黄治斌、马俊杰
联系电话:83218334、83218157、23306559(传真)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