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补贴实行后付制,培训机构在开班申报环节提交培训补贴申请表,且培训过程检查(抽查)合格,培训计划完成,各区对补贴审核公示后按如下流程予以拨付。

(一)补贴生成与确认:班期鉴定、考核、评价结果录入“金保二期系统”后,区人社局通过“金保二期系统”申请培训相关补贴,“金保二期系统”自动按照补贴标准生成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并发培训机构确认。

(二)补贴审核及汇总:区人社局按培训机构确认结果进行审核;于每月月底前进行审核汇总,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补贴资金审批与拨付: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班期从“金保二期系统”中做补贴撤回处理,将公示无异议的班期汇总,做出资金审批表后,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后,拨付给机构或企业。

(四)退票处理:因机构、企业账户信息错误产生的银行退票,培训机构核实后交区人社局再次拨付。

(五)个人生活费补贴发放:就业困难等四类人员,拟享受生活费补贴的,可在培训补贴公示后一年内,向发放补贴的区人社局申请一次性1000元生活费补贴,由区人社局核实学员培训及领取生活费补贴资质,无误后予以发放。一年只可以一次性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