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9〕132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继续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96号)等文件规定,经过企业申报、区级审核、市级复审等工作程序后,确定了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动物数量及金额,特下达资金计划。
二、补助情况
经审核,2022年蓟州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等8个区的56家畜禽养殖企业符合补助条件,补助金额达353.2万元。其中蓟州区0.8万元、宝坻区120.7万元、武清区65.5万元、宁河区5.1万元、静海区17.2万元、西青区3.5万元、北辰区6.9万元、滨海新区133.5万元。
三、拨付时间
有关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收到通知后将积极商区财政局,尽快将资金兑付至符合补助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