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党中央对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2022年,市普法办组织开展我市首次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以评议促实效,以监督促落实,通过评议监督的形式,推进被评议单位和各部委办局自觉履行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我市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
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于2022年5月—12月组织开展,被评议单位为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委、市农业农村委、团市委、天津海关。评议活动包括实地考察、社会评议、交叉互评、现场评议等步骤环节。市普法办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基层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团,对被评议单位进行实地察看和现场评议打分;组织开展由社会群众参与的社会评议投票,以及由各区、相关部委办局普法办参与的交叉互评投票。
被评议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次履职报告评议各个步骤环节的活动,将履职报告评议作为促进本单位普法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作为宣传展示本单位普法成效的重要窗口,创新工作思路、深挖亮点成效,积极向社会群众及兄弟单位晾晒普法“成绩单”,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各区、各部委办局积极学习观摩被评议单位的普法工作亮点成效,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力促进全市普法工作健康发展。
按照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相关要求,经汇总四个步骤环节评分结果,2022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优秀等次单位为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委,良好等次单位为团市委、市农业农村委、天津海关。全市将按年度持续通过履职报告评议抓实绩、树典型、创品牌,推动各区、各部委办局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奋力谱写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