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条例》在推动公众参与方面有哪些可行性举措呢?
张涛:推动公众深入广泛参与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应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向公众开放,提供生态环境教育服务。近年来,我们结合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对提高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联合市城管委、水务局启动实施了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类环保设施主动向公众开放。几年来,全市50家环保设施单位线上、线下累计开放2100余场次,参与人数超过50万人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丰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方式,以短视频、全景VR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架起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让大家“眼见为实”,在增强大家体验感的同时,深入了解生态环境知识,自觉投身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