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汪主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未来五年工作方向和路径是怎样安排的?
汪主任:《报告》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提出要围绕建设“四高”(也就是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集中力量实施“十项行动”。
这“十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行动化、具体化、实践化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十项行动”是推动天津各项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胜势的具体行动方案。天津拥有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优势、产业的基础优势、科技教育人才的核心优势、港口的“硬核”优势、城乡空间的资源优势,推进高质量发展潜力巨大、空间广阔。天津发展优势有目共睹,关键是如何转变为“胜势”。在“十项行动”中,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纵深推进行动、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等等,就是在新时代现代化建设的“大场景”下,进一步深入挖掘天津比较优势,充分运用政策牵引、改革创新、科技赋能等多重手段,巩固优势、盘活资源,扬长补短、提质增效,创造性地开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生动实践。另一方面,“十项行动”也是激励引领各区各部门振奋精神、争先进位的行动号角。实施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行动、实施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实施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等等,为推动滨海新区、中心城区、涉农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明确了行动路径,为统筹推进党建引领、改革开放创新、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各项重点任务提供了目标指引。
可以讲,“十项行动”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与“目”,是将党中央宏伟蓝图转化为天津施工图和项目清单。《报告》对实施“十项行动”提出了初步的目标思路。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逐个行动、逐个目标、逐个事项、逐个节点地加以推进,以各项行动的扎实实施,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天津高质量发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