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消费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1.15亿元,支持发放第二期政府消费券,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提振市场信心。
第二期政府消费券活动自1月11日开始,在津生活、工作的各类人员、外地游客等符合领券(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均可享受。消费券分为汽车、家电、百货零售、餐饮文旅四种类型,其中,汽车消费补贴按照购车金额5万元(含)-15万元(不含)、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25万元(含)-35万元(不含)、35万元(含)以上四档分别补贴每辆2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消费者在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并开具购车发票,即可申领政府购车补贴资金,待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家电、百货零售、餐饮文旅三类采取满减方式,按照消费者申领的消费券面额,在消费金额符合条件后直接予以减免。同时,发放消费券期间,鼓励金融机构、电商平台、商家等积极参与促消费活动,与政府消费券形成合力,真正让群众得实惠,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与市商务局加强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发放消费券工作,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深挖消费潜力,促进消费不断扩容提质,积极助力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