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政票据行为,规范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部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进入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综合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zbpjzx@mof.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
财政部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