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管、委管企业无形资产交易管理工作,促进无形资产交易公开透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国资委于2020年10月20日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委管企业无形资产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20〕40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分十七条,明确无形资产具体类型,对无形资产交易进行相关规定。压实各市管(委管)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企业无形资产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
《通知》的印发将进一步强化各市管(委管)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无形资产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